政治学·制度·学官
国家教职。中国自古有官学的传统,官学的教职都有品级,是国家正式官员。中央级学校,以明代为例,学官系列有:国子监祭酒 (最高学府校长,从三品),司业 (副校长,从四品下),国子监博士 (最高学府教授,正五品上),助教 (副教授,从六品上),直讲 (讲师,品级不详),《五经》博士 (政治学院教授,正五品),律学博士 (法学院教授,从八品下),书学博士 (艺术学院教授,从九品下),医学博士 (医学院教授,正八品),算学博士 (理学院教授,从九品下)等。地方学校,以清代为例,学官系列有: 教授 (府学校长,正七品),学正 (州学校长,正八品),教谕 (县学校长,正八品),副校长都称为 “训导”,官品依次降一级。除了少数专业学校如医学、律学、算学、书学外,古代的官学大都是培养官员的学校,学校自然被纳入国家官僚机构的系统,而国家教职也就成为一种荣耀,地位和待遇远在私塾的教书匠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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