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学与社会文化·清代文学与女性·二十世纪以降的清代女性文学研究·其他议题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清代文学与社会文化·清代文学与女性·二十世纪以降的清代女性文学研究·其他议题

在文类划分以外,群体也是清代女性文学研究中最主要的课题之一。女作家群体的形成与发展往往与地域、家族、文学团体密切相关,这也是研究所循的主要路线。例如湖州、常州、徽州等地区女学兴盛,有一些共同的社会与文化因素,但又因地域特色有所不同,而有不同的呈现。例如吴地的闺秀自负文才,徽州闺秀则坚守贞洁。在文学团体方面,自以袁枚的随园女弟子与陈文述的碧城仙馆女弟子为最受注目的两个文学圈子,而以任兆麟为师的“吴中十子”之清溪吟社也应得到进一步的观察。以家族为中心之女作家群体的例子更多,例如张惠言家族的女性文传统,就是极佳的探讨标的。

此外,以特定议题为核心的研究方式在清代女性文学研究中也值得一提。在这一方面,美国学者高彦颐可能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位。她质疑今日我们以现代标准去衡量古代,未经深究,就贸然以今人的眼光来概括妇女生活的情况。于是她开始重新诠释一般认定为“压抑女性”的社会或文化机制。例如,她以女子写作称赏缠足之感官美的诗歌,来证明女子有能力自缠足之中寻取快感及美感。换言之,当时妇女已将这个专属于女性的习俗,转化为“女性文化”的一种表现方式。她也认为女子教育被限制在家庭中实施,有其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闺阁中母女的亲密关系成为“女性文化”发展的基础,这通常是通过母亲对女儿施以文学教育而达成的。甚至“内”(女性范围)与“外”(男性范围)的分野,不但不是“父权”的“宰制”,反而被女性转化成纯净的“女性文化”空间的保障了。因此,明清的女性不论在社会性上或知识性上都充满着活动力,全然不同于吾人今日对她们的刻板印象。简言之,女性与社会规范的关系并非单纯的“压抑”或“反抗”,而是一个更复杂的过程,其中包含了包容、谈判、颠覆、冲击等各种情况。基本上,高彦颐的主张,如勿以今人眼光论古人、勿以西方价值评断中国传统、应以“商谈折冲”的概念取代“压迫”与“反抗”等,在当前已广为学者接受。高的研究已属女性主义的政治议题,既饱含争议性,又的确潜力无穷,她的讨论还涉及女性与权力的关系,也就是挑战以女性为男性权力受害者的看法,因为男性的政治权力 (official power) 与女性的家庭权力(dominatedpower)应该等量齐观

注释

② 目前可参考 Dorothy Ko,“A Man Teaching Ten Women: A Casein the Making ofGender Relations,”《柳田节子先生古稀记念:中国の传统社会と家族》第65—93页,汲古书院1993年版。① 有关现代权力理论,可参见Foucault与Bourdieu的多种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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