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文学成就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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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进士,官至翰林学士、知制诰、礼部尚书。既主张政治改革,又有保守倾向。当王安石推行变法时,他反对新法,遭到贬斥,出任杭州、密州(今山东省诸城县)、徐州(今江苏省徐州市)等地方官。当保守派推翻新法时,又主张保留其行之有效的部分。苏轼因此受到新、旧两派的排斥。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79年),因写诗讥刺新法,被诬陷入狱,史称“乌台诗案”。出狱后贬黄州、惠州、儋州等地。苏轼是当时文坛领袖,散文、诗,词、书、画均称大家,各有成就。其文如行云流水,文理自然,姿态横生,自由驰骋,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欧阳修并称“欧苏”。其词以清雄豪放,奔驰旷大的笔调,抒写士大夫的逸怀浩气,成为豪放派的创始人之一,与辛弃疾并称“苏辛”。其诗清新豪健,想象丰富,比喻新颖,与黄庭坚并称“苏黄”。作品题材丰富,手法多样,语言新颖,形成自然清新、奔放灵动、异趣横生、豪放不羁、卷舒自如的艺术特征。又擅书法,为“宋四家”之一;长于绘画,为宋代著名画家。有《东坡全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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