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花宝鉴》解说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品花宝鉴》解说与赏析

陈森



《品花宝鉴》,又名《怡情佚史》,凡60回。作者陈森(约1796—1870),字少逸,号采玉山人,江苏毗陵(今常州)人。据杨掌生《梦华琐簿》载,《品花宝鉴》在道光十七年(1837)仅成前30回;及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陈森游广西归京,乃足成60回;到咸丰二年(1852)才有刊本问世。

书叙清代乾隆、道光时代北京优伶相公的生活,是那个时代病态生活的艺术写照。作者之所以选中“狭邪”生活为小说题材,是因为他有感于京师演戏之盛,一时产生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事,于是立意“以游戏之笔摹写游戏之人”,反映如此浊世中“几个用情守礼之君子与几个洁身自好的优伶”。作者以为,“大概自古及今,用情于欢乐场中的人均不外乎邪正两途”。小说中正的一类人物如梅子玉、田春航等世家子弟,琴言、惠芳等优伶;邪的一类人物如奚十一、潘三和蓉官、春林等。正邪两途对比鲜明,构成小说的基本框架。作者以浓墨重笔描摹了梅子玉与杜琴言的恋情,以此表达了自己的审美情趣和生活理想。

子玉的父亲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家教甚严,子玉年已十七,却整日闭在书房攻读,与外界隔绝。为了避免对他造成性的诱惑,服侍他起居的仆妇、丫鬟均在三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但人为的拘囿并不能抑制住他情性的萌动,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邂逅优伶杜琴言,内心的情感就像开闸的流水,不可抑止了。

子玉的两个朋友颜仲清和史南湘常在世面上出入,对戏班、名旦了如指掌,制了一部“名花谱”,品评优伶演技和风姿的高下。一日,二人带着名花谱找子玉商讨,子玉对谱中言辞大为不解,以为朋友耸动视听,夸大实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子玉决定亲临戏园察看。途中见一车中坐着个小生,恍如天仙,及至戏园,又见其声情并茂,真是色艺俱佳,不由得动了心。他奇怪世间竟生出这样细腻的男儿,又有着那般韵致,巴不得早点同他结识。

这小生名杜琴言,十五岁,苏州人,新到京城,始有声名。与众伶不同,他多些任性、固执。那日偶见子玉,也觉相投,经过一番观察,他看出子玉对自己的恋慕仅仅限于精神,而不涉及肉体,的确不同凡俗。于是两人成为知己。

子玉与琴言相好,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小说中华夫人看见一首词,在不知道这首词是子玉送琴言的情况下,她这样评论道:“这首词甚好,但不像送朋友的,若送朋友,怎么有这‘只道今生常厮守,盼银塘不隔秋河汉’呢?若说夫妇离别之词,又不像。说是赠妓的,也不甚像。”华夫人一时陷入了无所适从的窘境。不过华夫人的三种选择却道出了一个真谛: 子玉与琴言的交情无疑带有异性相恋的特征,尽管他们是同性相恋。

心理学家指出:“在一切性的歧变之中,同性恋是界限最分明的。一样的是性冲动的表现,一样是用情,而情的寄托则根本的而且很完整的从一个常态的对象转移到另一种对象身上,若就常情而论,这对象是轶出了性欲的范围。我们一再的说‘一样’两个字,因为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霭理士《性心理学》,三联书店1987年,第282页)这就是说,同性恋与异性恋虽然在恋爱的对象上有区别,但在“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情感的表现方面,二者却毫无二致。在梅子玉与杜琴言的同性相恋中,恰恰表现出与异性相恋一样的温存、缠绵和深挚的情感。作者在小说中细腻生动地描写了子玉与琴言五次相会的情景,每次都是那么情意绵绵,那么刻骨铭心,那么痴迷深切。

未见面之前,子玉就仰慕琴言有“高傲的性气”,不似狎邪之辈。初见面时,朋友的有意设计,让一位伶官装作琴言,在子玉面前做出种种丑态。子玉大惑不解地说:“人之相知贵相知心,你这么样,竟把我当个狎邪人看待了。”琴言正在隔壁屋里,闻言感动,不禁泪下。当有人在琴言面前造谣,说子玉另有相好,所以很久不来探望琴言了,想挑拨二人的关系,琴言并未为谣言所动,对子玉深信不疑。一旦二人相见,顿时熔释了心中的疑窦,相知更深了。

第三次相见,是琴言到梅府探视病中的子玉。子玉的病,母亲颜夫人已猜到了几分,大抵是相思病。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颜夫人很懂得这点。她知道琴言初来,担心被羞辱,所以不但不加呵责,还表现出怜恤之情,命琴言去房中安慰子玉。

琴言声名渐渐大起来,就有一帮邪恶之徒想玩弄他。奚十一以为琴言与众优伶无异,但几番周旋,总遭败绩,便直入琴言住处,搅得戏班不得安宁。琴言躲进华公子府中,想从此摆脱苦海。可恨师娘拿他当摇钱树,要价颇高。后来徐子云用二千四百两银方赎出琴言,琴言又被屈道翁收为义子,离了京都,南下江西。

琴言与子玉话别,是他们的第四次相见。这时琴言已不是优伶,等待着他的结局是恢复正常男人的生活,而与原来的相好分离。“悲莫悲兮生别离”,何况两人还有那么一段难舍难分、若即若离的感情生活呢?他们各自向对方送了意义深长的礼物:子玉送的是“小玉琴”,暗寓琴言;琴言送的是“五色玉梅花”,暗寓梅子玉。这都是他们身边常佩之物,可见心心念念,俱在于兹。待到分手告别时,子玉“不觉一阵心痛,头晕眼花,跌倒在地”。琴言则“如痰迷窍一般,直瞪瞪两眼,一句话说不出来,泪落如雨”。

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相聚是在京城梅府,那时子玉已娶了琼华小姐,过着美满的小家庭生活。原来琼华与子玉定亲时,就听说子玉有个相好,是男的,长相却似自己。这次琴言来,琼华小姐也就格外留意。“琼华小姐在房门口偷望,果然像他,心中颇以为异。”子玉的父亲待琴言甚厚,留琴言住下,叫子玉日间教他念书,不要看轻他。子玉心头自然十分喜欢,“比中鸿词科还高兴了几倍”。这真是一个理想的“大团圆”结局。在中国传统文学中,才子一夫二妻大团圆的结局是一种常见的模式,表现了封建文人自我欣赏的审美情趣和自我满足的生活理想。子玉既拥有琼华,又伴着琴言,不正是一种变态的一夫二妻么?也许只有这,才是情感的最好的归宿、最高的完善吧?

心理学告诉我们,十三岁到十六岁期间的男女青年往往处于“性的反感期”,具有一种避开异性而向往同性的心理倾向。他们开始体会到内心的孤独,而渴望情感的伴侣。但其情感憧憬的最初的对象不是异性,而是能够了解自己的同性友人。这种同性爱对于少男少女是正常的现象,而少男少女的同性爱,在情感的抽象性质上,在情感的表现方式上,都不能不同两性之爱极其相似。小说中的子玉十七岁,琴言十五岁,正是同性恋的危险年龄,因此,他们之间的恋爱关系无疑有着极为深刻的心理依据。

即便子玉与琴言自己,也是以异性之恋看待他们之间的恋情的。第29回写子玉病中呓语,以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比喻他与琴言的恋情,不正隐逗出他们的潜意识么?琴言与子玉相别后,途中“阻风燕子矶,见铁索链孤舟,俗称乃陈妙常妆楼,下即秋江送别处”,于是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他与子玉的惜别,同陈妙常与潘必正的“秋江送别”,正是一样伤心,一般怨愁!在琴言心底里,不正是以女性自比么?我们知道,琴言的身份是“相公”,即男伶而演旦角的人,他在舞台上无时无刻不在装束、举止乃至情感体验等方面学习和模仿女性的行为方式。这种学习和模仿渗透了他的身心,是一种全身心对象化的体验过程,天长日久,潜移默化,不能不促成了男伶的性逆转,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人际关系中,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女性。而对方在潜意识里也就把他当作女性来看待。随着交情日深,这种潜意识逐渐浮到意识之中,男伶竟足以带给对方以正常的、持久的异性的愉悦。因此,在子玉与琴言的变态反常的同性恋中,无疑有着深厚的现实的和心理的基础。可以说,正是变态反常的社会现实,造成了变态反常的同性恋心理。而当人们对这种变态反常的社会现实习以为常,熟视无睹之时,他们对这种变态反常的同性恋心理就不仅不以为奇,反而视若正常了。

但是,《品花宝鉴》的作者并没有、也不可能探索这一心理根源。中国文化特有的现实理性精神引导他走向别一途径,去探究子玉与琴言相恋相爱的 “终极原因”。作者认定琴言是仙女的后身。第55回写琴言在金陵荡舟时,受一位女郎的引导,走到曲径深处,发现了一个杜仙女墓。琴言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前身乃是一个仙女。这样确定琴言的女性渊源,或许还过于虚幻,于是作者又设置了一个更为切实的细节:琴言与子玉之妻琼华相貌惊人地相似。在第54回,作者发出了这么一通议论:“说也奇怪,倒不是做书人说谎,也是前定姻缘,皇天可怜子玉这一片苦心,因琴言是个男子,虽与子玉有些情分,究竟不能配偶,故将此模样又生个琼华小姐来,与琴言上妆时一样,岂不是奇事?此事颜夫人久知,当日见了琴言即说像他媳妇。这么看起来,就是两家的相貌,也是五百年前就定下了。”至此,读者也许不难体谅作者的用心,无非是极力要为子玉与琴言那种变态反常的恋情寻求一种合情合理的解释:既然子玉与琼华是五百年前天定的姻缘,那么,子玉与琴言也就是五百年前天定的恋情了!

正因为如此,即使是子玉的未婚妻琼华及其家人,对子玉与琴言的关系也没有全盘的否定,而有着相当的同情。第29回,当琼华一家得知子玉与相公相好时,琼华的父母心上确实不爽快,彼此责怪一通之后,还是认为子玉的行为不是出于本心,而是“见过两三面就彼此思念”罢了。与子玉有直接关系的琼华则“低头不语,心中也有些不耐烦,本知道是个风流夫婿,却不道是这样轻薄,应着一句常说的话:才人行短了。便又想起哥哥姊夫常说子玉的好处,说人是极正经的,又极有情的,或者他爱的这人单为其色,没有别的事,也未可知。”

琼华的一番心念传达了一个有趣的观念:如果是“单为其色,没有别的事”,那么同性恋就可以原谅,甚至值得肯定。这种“好色不淫”观,中了状元的田春航更是说得头头是道:

“孟子云:‘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仕则慕君。’我辈一介青衿,无从上圣主贤臣之颂,而吴天燕地定省既虚,惟‘少艾’二字,圣贤于数千载前已派定我们思慕的了。就是圣贤,亦何尝不是过来人,不然,那能说得如此精切?我最不解,今人好女色则以为常,好男色则以为异,究竟色就是了,又何必分出男女来?好女而不好男,终是好浮而非好色。彼既好淫,便不能色;若既重色,自不敢淫。”(第12回)

春航引经据典,说孟子是“过来人”,才说得出“知好色则慕少艾”的话,肯定了对“少艾” 的思慕。(少艾,或以为指美貌的少女,或以为指娈童,见清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少艾》。春航在这里径将“少艾”释为男色。)其次,春航认为色不分男女,皆可以好;好女色终是好淫,而非好色。再次,春航进一步断言,色与淫不可两存,好淫者便不能好色,重色者便不敢纵淫。这番议论并没有什么惊世骇俗之处,它只是道出了中国传统的人性观念而已。中国传统的人性观念讲究中庸适度,要求把人性限制在一定的规范之内,“过”既不可,“不及”也不可,“过”与“不及” 都足以戕害人性。不好色就是“不及”,那不符合人情;淫则是“过”,只能妨害人性;而好色不淫,则既“不过”也无“不及”,才符合中庸之道。于是,作者又在人性哲学上找到了肯定同性恋的依据。

那么,如何由色生情、因情爱色呢?《品花宝鉴》中所描写的田春航与惠芳的恋情,对此作了生动形象的诠释。春航二十三岁,已有家室,先前吃过妓女的亏。惠芳十七岁,出身官宦家,沦落为优伶。双方在色界都颇多阅历。惠芳初见春航“吐属之雅、容貌之秀”,“一味真诚”,即被春航感动,自然就与他相好,日胜一日了。追溯两人见面之初,春航未必计较惠芳的身份,但见其容貌姣好,就柔情似水;加之惠芳凛然难犯,主动帮助他,“则转爱为敬,转敬为爱,几如良友之箴规,他山之攻错,其中不正而自正”。

在作者看来,子玉与琴言都是情窦初开,一见钟情,并且互以知己为重,他们的恋情是“极深极正”的。而春航与惠芳则不然,一人知书识礼,一人备尝艰辛,始则各有他求,偶相遇合,终则两情相感,真诚不移,他们的恋情则“不正而自正”。二者虽有差别,但都是“好色不淫”,所以都值得同情和肯定。

至于奚十一、潘三和蓉官、春林等人的交往,举止肮脏龌龊,行为卑劣鄙陋,实不足道。那已不是“恋”,而是“虐”了。作者在这方面花费的笔墨,固然有着以邪衬正的明确意图,但却不免染上狭邪的气息。这是读者不可不明辨的。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此书归为狭邪小说,评道:“至于叙事行文,则似欲以缠绵见长,风雅为主,而描摹儿女之书,昔又多有,遂复不能摆脱旧套。虽所谓上品,即作者之理想人物如梅子玉、杜琴言辈,亦不外伶为佳人,客为才子,温情软语,累牍不休。独有佳人非女,则他书所未写耳。”的确,《品花宝鉴》与明末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有着不可否认的渊源关系,它们共同表现了封建末世文人特有的审美趣味。但是,如果说才子佳人小说还带有文人生活理想的某些亮色的话,那么,《品花宝鉴》却更多地显露出文人生活理想的灰暗的色调。尽管作者极力描摹了“用情守礼之君子”与 “洁身自好的优伶”的深情挚意,尽管作者的叙事行文缠绵而风雅,但所有这一切,又怎能掩盖作品的深入骨髓的庸俗情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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