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公冶长》:“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我亦不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本段写的是儒家的“恕道”,即推己及人。加:施加。诸:“之于”的合音。本条两句:我不喜欢别人施加给我的事,我也不施加给别人。这是将心比心的做法。
同义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参看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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