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这一段是子夏教人要注重伦常;贤贤:尊重贤德的人。易色:不把女色看重。也有人把“贤贤易色”讲为对妻子要重视贤德,不要重视容貌。致其身:献身。本句是说和朋友往来说话要讲信用。
反义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参看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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