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军争篇》:“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
这一段大意是:为了急于消灭敌人而日夜兼程追踪,是有害的。因为追的急,体力好的先到,体力弱的后到,很容易被敌人以多胜少。追的路程越长,吃亏越大。本条是说,如果急行军三十里追击,能到达的只有三分之二,吃亏会较小些。本段“百里而争利”、“五十里而争利”、“三十里而争利”,可以各自独立使用。
参看“百里而争利”、“五十里而争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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