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文本篇·用人
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循天,则用力寡而功立;顺人,则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①。如此,则白黑分矣。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受职②,尽力于权衡以任事③。人臣皆宜其能,胜其官,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故内无伏怨之乱,外无马服之患④。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争讼止,技长立,则强弱不觳力⑤,冰炭不合形⑥,天下莫得相伤,治之至也。
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⑦;去规矩而妄意度⑧,奚仲不能成一轮⑨;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⑩。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君人者能去贤巧之所不能,守中拙之所万不失,则人力尽而功名立。
〔注释〕① 伯夷: 商朝末年孤竹国君的长子,因推让君位而逃走,后反对周武王灭商不食周粟而饿死。盗跖: 传说中春秋末期的大盗。② 见: 同“现”。③ 权衡: 秤锤和秤杆,比喻法。④ 马服: 指马服君,赵国名将赵奢的封号。这里指赵奢的儿子赵括。⑤ 觳(jué): 通“角”。⑥ 形: 通“型”。⑦ 尧: 我国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首领,传说中的圣君。⑧ 意: 通“臆”。⑨ 奚仲: 人名,传说他善于造车,做过夏代的车正(管车服的官)。⑩ 王尔: 人名,传说中的巧匠。
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①,不肖者少罪而不见伛剖背②,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③,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故以表示目④,以鼓语耳⑤,以法教心。君人者释三易之数而行一难知之心,如此,则怒积于上而怨积于下。以积怒而御积怨,则两危矣。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三者立而上无私心⑥,则下得循法而治,望表而动,随绳而斫,因攒而缝⑦。如此,则上无私威之毒,而下无愚拙之诛。故上居明而少怒,下尽忠而少罪。
闻之曰:“举事无患者,尧不得也。”而世未尝无事也。君人者不轻爵禄,不易富贵,不可与救危国⑧。故明主厉廉耻⑨,招仁义。昔者介子推无爵禄而义随文公⑩,不忍口腹而仁割其肌,故人主结其德,书图著其名。人主乐乎使人以公尽力,而苦乎以私夺威;人臣安乎以能受职,而苦乎以一负二。故明主除人臣之所苦,而立人主之所乐。上下之利,莫长于此。不察私门之内,轻虑重事,厚诛薄罪,久怨细过,长侮偷快,数以德追祸,是断手而续以玉也,故世有易身之患⑪。
人主立难为而罪不及,则私怨生;人臣失所长而奉难给,则伏怨结。劳苦不抚循,忧悲不哀怜;喜则誉小人,贤不肖俱赏;怒则毁君子,使伯夷与盗跖俱辱;故臣有叛主。
使燕王内憎其民而外爱鲁人⑫,则燕不用而鲁不附。民见憎,不能尽力而务功;鲁见说⑬,而不能离死命而亲他主⑭。如此,则人臣为隙穴⑮,而人主独立。以隙穴之臣而事独立之主,此之谓危殆。
〔注释〕① 子胥: 即伍子胥,春秋末期楚国人。② 不肖: 与“贤”相对,指德才不好的人。③ 溪: 山涧。④ 表: 用木树立的标志,表示高低远近。⑤ 以鼓语耳: 用鼓来校正乐律,使人能听到准确的乐音。⑥ 三者: 指表、教、法三者。⑦ 攒: 通“钻”,指锥孔。⑧ 与: 通“以”。⑨ 厉: 通“励”,勉励。⑩ 介子推: 一作介之推,春秋时期晋国人,公子重耳的家臣。文公: 晋文公,即公子重耳,早年被迫流亡,后回国为君,成为“春秋五霸”之一。⑪ 易身: 即易位,指君位被篡夺。⑫ 燕: 春秋战国诸侯国名,范围包括今河北北部、中部和山西、辽宁的部分地区。鲁: 春秋战国诸侯国名,范围包括今山东南部和河南、江苏的部分地区。⑬ 说: 同“悦”。⑭ 离: 通“罹”,遭遇。⑮ 隙穴: 比喻隐患。
释仪的而妄发①,虽中小不巧;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戮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故至治之国,有赏罚而无喜怒,故圣人极;有刑法而死无螫毒②,故奸人服。发矢中的,赏罚当符,故尧复生,羿复立③。如此,则上无殷、夏之患④,下无比干之祸⑤,君高枕而臣乐业,道蔽天地,德极万世矣。
夫人主不塞隙穴而劳力于赭垩⑥,暴雨疾风必坏。不去眉睫之祸而慕贲、育之死⑦,不谨萧墙之患而固金城于远境⑧,不用近贤之谋而外结万乘之交于千里,飘风一旦起⑨,则贲、育不及救,而外交不及至,祸莫大于此。当今之世,为人主忠计者,必无使燕王说鲁人,无使近世慕贤于古,无思越人以救中国溺者⑩。如此,则上下亲,内功立,外名成。
〔注释〕① 仪的: 射箭的靶子。② 螫(shì): 有毒腺的虫子用尾部的毒刺刺人。③ 羿: 指后羿,夏代东夷族有穷氏的部落首领,以善射著称。④ 殷: 即商朝,因商王自盘庚起迁都于殷(今河南商丘西),故又称殷。⑤ 比干: 商纣王的叔父。⑥ 赭(zhě)垩(è): 本是用来涂墙的涂料,这里借指对外表的粉饰。赭,红土。垩,白土。⑦ 贲、育: 指孟贲、夏育,两人都是卫国人,战国时的大力士。⑧ 萧墙: 本指宫内作为屏障的短墙,这里代指宫廷内部。金城: 比喻坚固的城。⑨ 飘风: 疾风。比喻动乱中的政治风暴。⑩ 越: 诸侯国名,范围包括今浙江北部运河以东和江苏南部、江西东部、安徽南部的部分地区。中国: 指当时的中原地区。
【鉴赏】这是一篇阐述法家用人原则的文章,它的核心就是要依法用人。
韩非的观点与一般流行的“用人唯贤”的观点并不一致。他不仅明确反对“举贤”、“用贤”的观点,而且还对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不以为然。他认为这些并不是“用人”问题的根本和关键。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韩非不是不懂这些道理。那他为什么还要反对任人唯贤、反对因人施治、反对用人不疑、反对用信任和感情去留人呢?
原因在于“用人唯贤”不符合韩非的法家思想。韩非为封建君主提出的是“依法用人”的观点。《韩非子》前面的许多篇中曾明确地阐述过“用人唯贤”的危害。如《二柄》篇说:“人主有二患: 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故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臣矣。”这是说,“任贤”与“妄举”虽看似互相对立,但结果却是相同的。因为“任贤”侧重的是道德,或者说在“德才兼备”的“贤才”标准中是道德标准优先的,而道德的高下全在舆论的评价。这样,就难保巧言令色之徒不去“造势”或“做秀”;而凭“造势”或“做秀”的结果去“用人”,与“妄举”又有什么区别?二者不是殊途同归了吗?所以韩非虽然并不反对人在道德上有“贤”与“不肖”之别,并且希望社会上“小人少而君子多”,但在用人原则上,则坚决反对“用人唯贤”或进行“感情投资”,而主张“依法用人”。——以《用人》篇中的话来说:“闻古之善用人者,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因为自然的法则、人情的取向,都趋向于严格地依法度而行:“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中半。”先圣和能工巧匠们都不能离法而妄行,更何况你一个平常之君呢?
当然,“依法用人”也有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就是这个“法”应该有可操作性。反对“用人唯贤”,从根本上讲,是因为“用人唯贤”的“贤”的评定缺少客观标准,可能走向主观随意性;现在“依法用人”了,虽然“用人”有客观法则可“依”了,但如果这个“法”完全不切实际,那也等于没有“法”,最后还得回到“心治”的老路上去。所以韩非又提出“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法”。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得来是不需付出代价的。别人为你流血流汗、劳心劳力,你连一个子儿也舍不得付出,那还有谁为你出力?韩非所说的“君人者不轻爵禄,不易富贵,不可与救危国”就是这个意思。同样,罚也要有可行性,要有威慑力。赏罚都要有可操作性,要准确、得当。如能很好地实行“依法用人”,那么这个社会就可以好到极点:“君高枕而臣乐业,道蔽天地,德极万世矣。”
如果说韩非“依法用人”主张提出的出发点是为了封建君主的话,那么从它的客观的效果来讲,可实实在在是为了全天下的人才!因为“用人”问题说一千、道一万,最重要的就是为了不埋没人才,让真正的人才发挥作用——人尽其才,由此推动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前进。而如何才知道谁的才能更大、谁会做得更好呢?当然只有通过人才的比较与竞争;而比较与竞争最重要的前提,乃是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和环境。韩非强调“依法用人”,在“用人”时依“法术”而去“心治”、依“规矩”而去“意度”,不在其中掺杂任何个人的主观情感因素,这不正是天下英才所期盼的客观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环境么?在这一点上,应该说韩非的思想是有其超前性和永久的价值的。清末著名诗人龚自珍有诗写道:“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降人才”固然重要,但“用人才”也很重要,甚至更重要。因为,如果有了人才你不能好好地使用,使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人尽其才,那对人才本身是一种痛苦,而对国家则是一项没有回报的投资,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从“用人”的角度来看,龚自珍的诗或许可以改为: 我劝天公重抖擞,公正合理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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