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记载:一个叫田登的做州官(一州之长),最怕别人触犯“登”这个音,底下的官吏为此挨打的很多。因此,全州的人都叫“灯”(与“登”同音)是“火”。到了元宵节要放灯,州里出了告示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曰。”后流行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句话。
这两句原是对州官因犯忌讳把“放灯”叫作“放火”的一种讽刺嘲笑,后来这句话的意思变成了只许当官的胡作非为,不许老百姓循规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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