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苏洵《管仲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
管仲辅齐桓公,得以霸天下,曾“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世人多推管仲之功。管仲死后,小人竖刁、易牙、开方作乱,齐因而衰落,世人多指竖刁、易牙、开方之罪。本段大意:苏洵认为齐国大治,非管仲之功,而功在鲍叔,因鲍叔于囚徒之中救了管仲,并推荐了他。反之,齐国之衰,罪不在竖刁等三人,而在管仲。因管仲为相时明知这三人奸险,而不除掉,以致酿成大祸。所以说罪在管仲。作:发生。本条大意:一件事的成功,有其成功的根源,并非成功的那天成功的,反之,一件祸患的发生,也有其发生的根源,并非祸患发生那天才有祸的。说明成功与失败都有其根源,并非突然发生的。这是指管仲的成功来于鲍叔,竖刁等的作乱来于管仲。后世用法,只取字面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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