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
“掌”是形声字。小篆从手,尚声。隶变后楷书写作“掌”。
《说文·手部》:“掌,手中也。从手,尚声。”(掌,手心。从手,尚声。)
“掌”的本义为手心、手掌。傅玄《短歌行》:“昔君视我,如掌中珠。”也指脚的底部。《孟子·告子上》:“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进而引申指掌状物。如“仙人掌”。手掌可以握持东西,故又引申指主管、负责。如“掌管”、“掌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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