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顺帝时代,邵陵县令任嘉在职期间,贪赃枉法,名声很坏,朝廷却因此将他调往武威郡去当太守。后来,有关当局向皇上报告任嘉贪赃数达1000万银,派廷尉调查审问。任嘉所犯的罪,牵涉到将相大臣多达100余人。这一来,事情复杂难办了,汉顺帝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杨伦就上书给顺帝说:“我听《春秋》上说,除恶要除根本,根本除掉了,恶自然就消灭了。好比抖动皮衣,必须抓住领子,领子提正了抖动,皮毛就能理顺。现在任嘉所犯的罪恶严重,没被杀戮,相反把这样肮脏的人,调去掌管大郡。如果不对推荐他的人加以法办,就不能禁止奸邪的产生。以往,湖陆令张垒、萧令驷贤、徐州刺史刘福等,罪行弄清楚后,都杀掉了。但像豺狼一样的贪官污吏至今不绝,这难道不就是因为根本的首恶即包庇和推荐他们去贪赃枉法的人,没有得到惩处的缘故吗?历史上齐威王之所以成其霸业,就在于杀掉5个大奸臣,并连带惩处了包庇和推荐他们的人,从而消除了百姓的怨谤。‘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是兵书《黄石》上的告诫。希望陛下对我的意见加以注意审察。”杨伦的意见是对的,却反被削职为民。(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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