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除魏尚之冤是什么意思
《汉书·冯唐传》:汉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年)冬,匈奴兵骑14万入寇,文帝派大军迎敌,匈奴退兵。文帝乘闲巡行,路过郎署,想起昔日赵国良将廉颇、李牧,叹息而今无此良将抗击匈奴。郎署长冯唐说:“陛下即使得到廉颇、李牧,也未必能重用。”文帝动怒诘问,冯唐答道:“李牧为将,边市租税统可自主动用,稿赏士卒不必奏请报销,所以能竭力守边退敌。今之云中守魏尚,不仅将市租都给士卒,还拿出自己钱财犒劳部下,因此将士尽力,杀得匈奴不敢犯边。陛下却只因他报功不实,所报斩首数差六个,就将他撤职下狱,岂不是法不明,赏太轻,罚太重么?照此看来,陛下虽得廉颇、李牧,亦未必能用。”文帝听后,转怒为喜,即命冯唐持符节至狱中赦魏尚,仍任为云中守,并任冯唐为车骑都尉。魏尚复镇守边疆,匈奴畏惧,不敢进犯。
引用义:称赞敢于主持公道,为人解除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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