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分路扬镳》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分路扬镳:fēn lù yáng biāo
词源: 《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 “ (无志) 为洛阳令, 不避强御。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孝文曰:‘洛阳, 我之丰、沛, 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 可分路而行。’”
词由: 北魏洛阳令元志, 仗着自己有些才能, 相当骄傲, 轻视学问不高的大官贵族。有一天, 他坐着车子正在街上走着, 恰巧遇见御史中尉李彪的车子迎面过来。元志论官职应让李彪, 可是他瞧不起李彪,偏不相让。李彪很生气, 当场训斥元志。。元志不服,两人争吵起来,上殿让孝文帝评理。李彪说, 他是御史中尉, 洛阳的一个地方官, 居然不肯给他让道。元志说, 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 怎能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孝文帝不愿评判他们谁是谁非,便笑道, 洛阳是寡人的京城, 应该分路扬镳。你们各走各的不就得了吗!
词义: 形容分路而行。镳:马勒口;扬镳:指驱马前进。比喻双方途径不同,各有造诣,不让一方独步。亦比喻各自向不同的目标前进。亦作“分道扬镳”。
书证:《南史·裴子野传》:“兰陵萧琛言其评论可与《过秦》、《王命》分路扬镳。”邹韬奋《经历·转变》:“幸而职业教育社诸先生深知这个周刊在社会上确有它的效用,不妨让它分道扬镳向前干去,允许它独立,由《生活周刊》社的同人组成合作社,继续努力。”郭沫若《海涛集·涂家埠》:“于是我们的交情便进了一境,由‘貌合神离’,再变而为‘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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