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贫女分光》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贫女分光:pín nǚ fēn guāng
词源:《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甘茂曰:‘……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 贫人女曰:“我无以买烛,而子之烛光幸有余, 子可分我余光, 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 今臣……愿君以余光振之。’”
词由: 战国时期, 秦国的甘茂遭谗人的诽谤而得罪, 只得逃奔齐国去。路上, 恰好碰上齐国的苏代出使秦国, 于是甘茂请他帮忙。甘茂说:“我闻听以前有两个女人, 一贫一富,在一起缝麻线。那个贫家女请求富家女说:‘我家穷得买不起火烛, 你的烛光很亮, 能否分一点余光给我, 这样既不影响于你, 我也得到了方便。’如今, 我有急难, 你能象富家女那样帮我在秦王面前美言几句吗?”苏代慨然应允了, 并终于说通了秦王。秦王即收回成命,赐甘茂为上卿。
词义: 贫女分享了富女的烛光。分:分享。比喻不需破费的照顾。亦作“余光”、“余明”、“余照”。
书证:南朝·宋·谢惠连《塘上行》:“愿君眷倾叶,留景惠余明。”北朝·周·庾信《灯赋》:“寄言苏季子, 应知余照情。”唐·骆宾王《上衮州崔长史启》:“倘能分其斗水, 济濡沫之枯鳞; 惠以余光, 照孀栖之寒女。”宋·苏斌《陈季常见过三首》之三:“余光幸分我, 不死安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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