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不共戴天》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不共戴天:bù gòng dài tiān
词源:宋·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断三人头,竿之藁街。然后羁留敌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邪!”
词由:公元一一三八年,金国派使者要挟南宋皇帝递降书顺表。以宋高宗、秦桧为首的投降派,贪生怕死,准备降金。大臣胡铨写了《戊午上高宗封事》,表示反对。他说:“我身为枢密院编修官,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我衷心希望能斩下秦桧、王伦、孙近这三人的头,并将他们的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然后拘留金国使者,责问他为什么对大宋这样放涎无礼,再起兵伐金。这样,全军将士不战而勇气倍增。不这样,我只有蹈东海而死罢了,怎能跟着受屈辱的小朝廷苟安偷生呢?”
词义:不愿与仇敌在同一个天底下生活。戴: 顶着。形容彼此仇恨极深。
书证: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十回:“陶谦纵兵杀吾父, 此仇不共戴天! 吾今悉起大军, 洗荡徐州, 方雪吾恨!”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一回:“宋为富强占良人为妾,我父亲和他涉了讼, 他买嘱知县,将我父亲断输了, 这是我不共戴天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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