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不疑同舍郎》|出典|释义|例句
【出典】《汉书》卷四十六《直不疑传》:“直不疑,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稍迁至中大夫。”
【释义】直不疑仁厚宽大,被人冤枉而不露声色,人称长者。
【例句】有一个直不疑同舍郎,有一个毕吏部在酒瓮边。(乔吉杂剧《李太白匹配金钱记》第二折[滚绣球])韩翃被冤枉偷了金钱,因而举出直不疑被同舍郎冤枉来为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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