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廷《中州女》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吴客来中州,息辕投旅次。入门见二女,涕泣求为婢。客言旅囊拙,路远难携带。大女跪不起,苦求救厥妹。与其同一死,不如各为计。虽难延继嗣,骨肉孑遗在。客出买衣归,小女独垂泪。问女何为泣?道姊归屠肆。疾趋共往视,女尸卧平地。泥血半模糊,面目犹可记。始知家无食,二女肉已卖。小女幸逃死,大女充羹脍。哀哉复哀哉! 人命如犬彘。大吏解组归,儿女饱酒食。

注释 ①光绪三年至四年间(1877— 1878),10省发生灾荒,山西、河南尤为严重。此诗写一人家无以为食,将两个姑娘卖给屠肆,当做猪狗宰杀,以姑娘之肉供他人食用。大姊哀怜小妹,跪求吴地商人买妹为婢,以延续自家后嗣,而自己竟返归屠肆甘被宰杀。当商人与小妹急去看视时,大姊已被杀倒地,血肉模糊。人命不如猪狗,年轻姑娘竟成饿鬼腹中之物,人已成了禽兽,真是暗无天日的鬼蜮世界! 用“哀哉复哀哉”之句亦难表达伤痛之情于万一。结尾二句的鲜明对比,更是意味深长,已去职的大官儿女尚能饱食酒肉,何况在职的官员及其家属!可见灾荒不是来自天灾,更严重的是来自人祸,来自官吏的贪鄙,他们只顾自己饱暖,哪管人民死活!这一对比意义重大,使这首《中州女》的思想价值又上升了一层。它所反映的现实竟比杜甫《三吏》、《三别》所写内容还要惨烈,因此这首诗完全可称作反映重大社会现实的史诗。②中州:河南省亦称中州。③拙: 此指旅客囊中无钱。④厥: 她的⑤延继嗣: 延续继承人。⑥孑遗:遗种。⑦屠肆: 肉铺。⑧解组: 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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