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送吴司训父还桂林》即事感怀诗词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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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吴司训父还桂林

昨从桂林来,今从石城去②。

东风万里一孤舟,江水江云留不住。

留不住,可奈何!

劝君满饮金叵罗③,酒酣耳热听我歌。

乃歌之曰:

“父薄宧情兮高蹈④;子分师席兮善教。

父子久不相见兮时以书报。既见而乐兮如梦忽觉。

云胡又别兮父子相告:子愿养亲兮功名奚足道?

父云显亲兮口体奚足较⑤?父如是兮训之忠。

子如是兮心之孝。

忠孝人之大本兮,岂独吾儒之所好?

当杏花之零落兮言还,许荔子之丹兮可到

老。我亦思故乡兮未归,君再与之会否兮难料。

聊歌此以送君兮,揽明月而长啸。

诗词类别:即事感怀

来源:《粤西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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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司训:即训导,官名。明制,县学置教谕,训导。

②石城:县名,今属江西。

③金叵罗:酒卮,敞口的浅杯。

④高蹈:隐居不仕谓之高蹈。

⑤“父云”二句:意思是説孝之大者在于使父母显贵尊荣,口腹之养尚属小事。

王越

王越(公元一四二三——一四九八),字世昌,明代浚县(今河南浚县)人。景泰进士,授御史。天顺七年(公元一四六二)攉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大同。成化五年(公元一四六九)进右都御史。九年,以军逼蒙古满都鲁等部北徙。十年,爲延绥、宁夏、甘肃三边总制。十一年,进兵部尚书,附宧官汪直,及直败,被谪居安陆;孝宗即位,赦还。弘治七年(公元一四九四)诏起原官总制甘、凉、延、宁边务,有功。不久中官李广得罪,越以广党被劾,十一年忧死。謚襄敏。有《王襄敏集》。

朝代:明代

籍贯:河南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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