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典故·计吏偕来
【出典】 《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弟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计,计吏也。偕,俱也。谓令与计吏俱诣太常也。”
【释义】 汉制,郡国选拔优秀子弟,由上计吏偕同赴京城诣太常,加以培养、任用。
【例句】 人共羡,鹿鸣劝驾,还因计吏偕来。(赵师侠《汉宫春·壬子莆中鹿鸣宴》2086)这里用本典,叙写中式诸生将赴京参加礼部会试,获得发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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