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典故·鲁野奎星
【出典】 《史记》卷二七《天官书》:“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所从来久矣。”唐·张守节《史记正义》:“《星经》云:‘……奎、娄,鲁之分野,徐州。’”参见“奎星”条。
【释义】 按古人的天文学说,二十八宿中的奎星,应地面鲁之分野。古人认为奎星主文章。故以“鲁野奎星”作为称赞有才干文士的词语。
【例句】 燕分炳箕宿,鲁野照奎星。(无名氏《水调歌头·贺人生侄》3778)这里以“鲁野奎星”恭维别人新添能文的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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