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止《刘一止》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小传】
刘一止(1078—1161),字行简,号太简居士,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人。徽宗宣和三年(1121)进士。监秀州都酒务,迁越州教授。高宗建炎四年(1130),详定司敕令所删定官。绍兴元年六月除秘书省校书郎,十月转监察御史,起居郎。三年八月,落职与宫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七),主管台州崇道观。五年闰二月,以新任两浙路提点刑狱公事直显谟阁(同上书卷八十六)。八年九月,由知常州试秘书少监(同上书卷一三二)。自中书舍人兼侍讲,迁给事中,又以言事罢,提举江州太平观。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三。
【传记资料】
《宋史》卷三七八本传
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二十二《敷文阁直学士左朝奉郎致仕刘公行状》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一止乐易长者,闻人有少善,率称道不容口。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九炎兴下帙四十九“刘一止论时政”(有刘一止小传及其所上“论君子小人用否之辨”一疏)
谈钥《嘉泰吴兴志》卷十七:刘一止,字行简,述之族孙。登宣和三年第,为绍兴府教授,太守翟汝文间出所为文,属之定稿。绍兴初召试,除校书郎,为类试考官,众启得文章典重者,一止袖出一卷曰:“是宜第一。”及揭榜,乃张九成,众甚厌服。后为给事中,封驳不避权贵,致仕归。年八十三卒。为制诰有体,诗典丽,乐府尤工。有类稿五十卷、《苕溪集》三十卷传于世。从弟宁止亦中第,至法从。立朝鲠亮,建炎中论疏多剀切。
【著述】
有《非有斋类稿》五十卷、《苕溪集》三十卷,今传《四库全书》本《苕溪集》五十五卷,乃朱彝尊家旧钞本。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别集类:《非有斋类稿》五十卷。给事中吴兴刘一止行简撰。宣和三年进士,居琐闼仅百余日,忤秦桧,罢去。闲居十余年,以次对致仕。桧死,被召,力辞,进杂学士而终。年八十二,实绍兴庚辰。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一歌词类著录长沙本《刘行简词》一卷,不经见。《唐宋百家词》本、《宋元名家词》本皆名《苕溪词》,不分卷。《彊村丛书》本名《苕溪乐章》,从善本书室藏钞《苕溪集》本辑出,《全宋词》据以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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