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周必大》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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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必大《周必大》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小传】

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一字洪道,晚年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高宗建炎二年(1128)祖诜通判庐陵(今江西吉安),因家焉。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调徽州司户参军。二十七年,举博学宏词科,差充建康府教授。三十年,召为太学录,累迁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兼权中书舍人兼权给事中。孝宗隆兴元年(1163),因缴驳龙大渊、曾觌除知閤事,奉祠。乾道四年(1168),起知南剑州。 六年,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八年,兼权中书舍人时以事奉祠。淳熙二年(1175),除敷文阁待制、侍讲,累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七年,除参知政事。九年,除知枢密院事。十六年,由左丞相出判潭州。光宗绍熙四年(1193),改判隆兴府。宁宗庆元元年(1195),以观文殿学士、益国公致仕。未几,被韩侂胄指为伪学罪首。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开禧四年(1207),赐谥文忠。有《周益公文忠集》二百卷。

【传记资料】

楼钥《忠文耆德之碑》(《攻媿集》卷九三)

李壁《周文忠益国公行状》(《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五)

周纶《周益国文忠公年谱》(傅增湘校订 《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卷首)。

《宋史》卷三九一《周必大传》。

【著述】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周益公集》二百卷,《年谱》一卷,《附录》一卷,丞相益文忠公庐陵周必大子充撰。一字宏道。其家既刋《六一集》,故此集编次一切视其凡目,其间有《奉诏录》、《亲征录》、《龙飞录》、《思陵录》凡十一卷,以其多及时事,托言未刊,人莫之见。郑子敬守吉,募工人印得之,余在莆田借录为全书,然犹漫其数十处。益公自号平园叟。”

毛晋《近体乐府跋》(《宋六十名家词》):南渡而下,之富实唯放翁,文之富实唯益公,先辈争仰为大家,与欧、苏并称。但卷帙浩繁,我明尚未副枣。余於寅卯间,已镌放翁诗文一百三十卷有奇,行世。而益公省斋诸稿二百篇,仅得一抄本,句错字淆,未敢妄就剞劂。倘海内同志或宋刻或名家订本,肯不惜荆州之借,俾平园叟与渭南伯共成双璧,真艺林大盛事也。兹《近体乐府》数阕,特公剩技耳,先梓之以当相徵券。湖南毛晋识。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八《近体乐府提要》:《近体乐府》一卷,宋周必大撰。必大有《玉堂杂记》,已著录。此编凡词十二阕,已编入《文忠集》中。此卷乃毛晋摘录之本,刻于《六十家词》中者也。题下所注甲子,其可数者,自丁亥至庚寅,大约不出四岁中所作。疑当周纶编次全集时,已掇拾散佚之余,非其完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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